承攬合同訴訟中啟動鑒定需要注意的地方
在承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,定作物的質量問題常常成為爭議的焦點。當定作人和承攬人對定作物的質量產生分歧時,法院可能需要啟動鑒定程序來查明事實。然而,啟動鑒定程序并非隨意進行,而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。本文將詳細探討承攬合同訴訟中啟動鑒定的條件及其注意事項。
一、啟動鑒定的前提條件
初步證據的提出。定作人需要對定作物存在質量問題提出初步證據。這些證據可以是定作物的外觀缺陷、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等。只有在定作人提供了初步證據的情況下,法院才會考慮啟動鑒定程序。
隱蔽瑕疵的認定。定作物的質量問題是否屬于隱蔽瑕疵,即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不易發現的缺陷。定作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內提出質量問題的主張。如果定作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內提出,可能會失去請求鑒定的權利。
專業鑒定的必要性。定作物存在的質量問題及其原因是否需要通過專業機構鑒定。某些質量問題可能需要專業技術手段才能確定其原因和責任主體。在這種情況下,法院才會考慮啟動鑒定程序。
二、鑒定申請與費用
1、鑒定申請的提出。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需要提出鑒定申請,并在指定期限內預交鑒定費。如果當事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或預交費用,法院可能會拒絕啟動鑒定程序。
2、鑒定條件。送交鑒定的定作物是否符合鑒定條件。例如,定作物是否完好無損,是否具備進行鑒定的必要條件等。如果定作物不符合鑒定條件,鑒定程序可能無法進行。
三、法院啟動鑒定程序的注意事項
1、安裝、調試、驗收環節的判斷。根據承攬合同約定的安裝、調試、驗收等環節,法院需要判斷定作物是否存在質量問題、造成質量問題的原因以及責任主體。如果這些環節無法明確判斷質量問題,法院才會考慮啟動鑒定程序。
2、技術性、專業性強的案件。對于技術性、專業性強的案件,法院應盡可能啟動鑒定程序,以查清案件事實。法官會根據舉證責任分配規則,合理分配舉證責任。
3、拒絕鑒定的法律后果。如果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拒絕申請鑒定、拒絕預交鑒定費或拒絕提交相關材料,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。這意味著,當事人可能會因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而在訴訟中處于不利地位。
四、特殊情況下的鑒定程序
緊急行使留置權:在某些緊急情況下,如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,承攬人可以緊急行使留置權。這時,法院可能會優先考慮啟動鑒定程序,以確保定作物的質量問題得到及時解決。
鮮活易腐動產的處理:對于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,法院在啟動鑒定程序時,可以直接變賣受償或提存。這種情況下,鑒定程序的啟動和進行需要更加迅速,以避免動產的損失。
結論
承攬合同訴訟中啟動鑒定程序是解決定作物質量爭議的重要手段,但其啟動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。定作人和承攬人在訴訟過程中應當注意提供初步證據、合理期限內提出質量問題、申請鑒定并預交費用等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