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問:起訴和仲裁有什么區別?
答:起訴:通過法院解決爭議,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。
仲裁:由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裁決,仲裁結果通常是終局的,適合解決商業糾紛。
2、問:收到法院傳票后應該怎么辦?
答:收到傳票后,應立即查看案件信息,確認應訴時間和要求,并準備相關證據。如果需要,可以咨詢律師獲取專業幫助,避免逾期導致不利后果。
3、問:打官司的基本流程是什么?
答:提交起訴狀至法院。
法院受理案件并送達傳票。
雙方舉證并出庭。
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。
如果對判決不滿,可依法上訴。
4、問:如何證明勞動關系?
答:勞動合同、工資條、考勤記錄、社保繳費記錄等均可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。如有爭議,建議及時保留相關證據并咨詢專業律師。
5、問: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工傷賠償?
答:員工因工作原因受傷或因工死亡,符合《工傷保險條例》規定的情形,即可申請工傷賠償。
6、問:借款沒有寫借條,可以起訴嗎?
答:沒有借條可以起訴,但需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,如銀行轉賬記錄、聊天記錄等。
7、問:租賃合同到期后,租客未搬走怎么辦?
答:可與租客協商,協商不成的,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騰房,并追究占用期間的損失。
8、問:什么是“保全措施”?如何申請?
答:保全措施是指在訴訟前或訴訟中,申請法院對對方財產采取凍結、查封等措施,確保判決能夠執行。
9、問:網絡侵權如何維權?
答:可要求侵權方刪除相關內容并賠償損失;如協商不成,可通過法院起訴并提供證據,如侵權頁面截圖。
10、問:被誹謗如何維權?
答:可通過報警、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維權,同時需保留誹謗內容的證據,如截圖、錄音等。